1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引言: 民法是什么
民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民法就是要回答一个问题:在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我有什么权利
别人应该给我怎样的尊重我才能存在、良好生存
它不涉及普通的人与国家的关系,也意味者包括平等、普通的人之间的一切关系
但普通人之间的关系无非是财产、人身关系
即对财富的尊重和身体的尊重,人才能存在、良好发展
一.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含义: 1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部门
作为法学学科的民法:即民法学,是指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2 .实质民法:是指一切调整民事性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甚至宪法中亦有之
形式民法:指一国立法机关制定的以“民法”命名的法律文件
如果日本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
一国可以没有形式民法,但不可能没有实质民法
近代之前以及当今的英美都没有形式民法,但都有实质民法
以民法命名的文件是欧陆资产阶级革命的伟大成果——专门确立了人的权利体系
3 .广义民法:此意义上的民法包括一切民事关系的法律:所有权关系、劳动关系、继承关系、商事关系等
狭义民法:只包括部分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即不包括商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等
民商分立:法、德、日等
民商合一:瑞士、意大利等
(二)民法的语源: 大陆法系的民法起源于古罗马民法
the civil law ——市民法——与万民法相对应
212 年卡拉卡拉皇帝(王利明认为是查士丁尼皇帝)把罗马市民权赋予所有罗马公民,至此市民法与万民法合一
汉语“民法”一词源自日本,日本则源自古罗马、法国、德国对“市民法”的翻译
为什么日本人翻译为“民法”而并不翻译为“市民法”
古罗马是城邦国家,国民主要居住在城市,即国民等于市民
在农业化的中国、日本,情况并非如此
为什么古罗马的民法异常发达以致成为当今大陆法系民法的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