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社会责任承诺书为有效推动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市人防办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市人防办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市人民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承诺内容市人防办为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活,就以下事项公开承诺:1法律责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国防交通条例》、《省国防交通办法》、《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省人民防空条例》等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防空、国防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国防交通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各项任务
2履职责任: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监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拟订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第1页共4页的地下室)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和管理工作;对因地质等原因不能修建人防地下室的项目,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工作;检查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人民防空事项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开展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拟订和实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