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局开展农民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汇报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XX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农民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冀农负监管办[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着力减轻农村集体和农民负担,提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我局自8月中旬起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行动
现将我局落实《通知》要求、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的通知》,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大事来抓
专门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认识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四在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减轻农村集体和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抓好组织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规范程序,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法依规
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坚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唯一主体,在履行立案、调查、告知等程序后,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法作出征收决定,未作出征收决定前,不得向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由县计生执法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乡(镇)、村(居)个人实施
对违法生育当事人拒不缴纳的,要按照法律程序征收,杜绝违法和违规征缴
在规定时间内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上缴县级财政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并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统一印制的征费票据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账户滞留不缴,严禁截留、挪用、坐支行为,严禁按比例返还
县级、乡(镇、XX县区街道办)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征费台账,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明确专人负第1页共2页责收款、缴款、核算,保存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做到一案一卷,专人管理,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