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发[2004]4号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学校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3、学校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4、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5、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6、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9、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10、学校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1、全校性规章的制订、修改和废除;12、北京大学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13、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4、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5、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第1页共6页16、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7、校办产业的开发和产权变更;18、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9、党委及学校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20、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1、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2、校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全国、市、区人大、政协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4、校办骨干企业决策层组成人选的提名;5、涉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