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精心准备充分高质量高水平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宣威 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 同志们: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森林法》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林业改革,切实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障林农权益的战略举措。 下面就我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回顾 我市自 2009 年 10 月开始启动了省级和部分国家级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10 年 4 月完成了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2011 年 10 月,省林业厅召开了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会议,并将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 10 元,使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和国家级的一致。这标志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各级政府及林业、财政等部门精心组织、规范运作、严格监管,使我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开局良好,成效明显,具体表现在: (一)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已基本形成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及林业、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工作难度相当大。各级林业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财政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工作。一是领导有力。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事权明确,责任清晰,分级管理”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挂帅,林业、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二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要意义,消除干部群众的疑虑,进一步提高广大林农的参与意识和保护意识,为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打好群众基础。三是责任明确。分别建立了行政、业务工作责任制,市、乡层层签订责任状,真正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形成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工作扎实。采取了先试点后铺开的工作思路,基本达到了工作方法、标准、要求和程序的“统一”,避免了走弯路。到去年底,全市各地基本形成了一个政府组织引导,林业、财政、金融等多部门通力协作,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机制。 (二)277.75 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已基本构建 建立和完善管护体系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根本,是生态公益林建设成败的关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认真做好补偿资金发放的同时,始终把建立和完善管护体系作为落实补偿制度的重要工作 2 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