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一岗双责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办事处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监管,分级检查,归口管理”的原则
实行办事处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管理格局,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街道主要负责人职责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工作
3、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指导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队伍,负责指导社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保证工作经费和公共设施隐患整治经费
4、按规定及时到达安全生产事故现场
组织事故上报,开展抢险救援、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协助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
5、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1、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政府作出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本级党委政府作出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
第1页共3页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治理安全隐患
3、负责领导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4、按规定及时到达安全事故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协调事故善后工作
5、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