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申请书 不起诉决定申请书一 :不起诉决定申请书 申请人(王 x 的父亲):王 xx,男,汉族,20xx 年 3 月 5日出生,XX 市 XX 县区人,务农,住 XX 县区 xx 乡插花村 4 组
身份证号码:512223196703xxx439
联系电话:15095xxx583
王 x,男,汉族,20xx 年 7 月 20 日出生,XX 市XX 县区人,未成年人,住 XX 县区 xx 乡插花村 4 组
现羁押于XX 县区看守所
请求 XX 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 x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实和理由:嫌疑人王 x 于 20xx 年 3 月 21 日 XX 县区公安局以其涉嫌抢劫罪将其刑事拘留,20xx 年 4 月 21 日被贵院批准由 XX 县区公安局执行了逮捕
现 XX 县区公安局已经将此案移送贵院审查起诉
现我要求贵院对王 x 作出不起诉决定
其理由如下: 1、嫌疑人王 x 是未成年人,是初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也没有主管犯罪的恶意,比如,他找同学拿了 50元,还退还了他同学 45 元; 2、嫌疑人王 x 原来在 XX 县区庙垭小学、拔山中学读书,表现很好,经常参加集体活动,而且还获得奖品,也就是说他人本质并不坏
后到 XX 县区 xx 镇中学校读书,该学校接收后读了近 2 个月,就不让他读书,强行将其引出教室,才导致这样的不良习惯; 3、王 x 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求读书,给他一个学习改造的机会; 4、我们家长愿意加强对王 x 的教育管理,负起监护责任,让他成人成才,不危害社会; 5、王 x 的行为情节不严重,并没有造成其他同学身体伤害或不敢上学
而且他并没有到社会上强行要钱,也不是伙同其他人强行要钱,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
6、我们家长积极赔偿了损失,有部分损失我们家长找学校、派出所要求赔偿给其他学生,他们拒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