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精神,我市决定从20XX年7月开始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要求,认真践行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建设“四基地一名城”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强化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能,初步建立符合我市特点的殡葬服务基本构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高价墓、活人墓、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
20XX年末,建成一座多功能殡仪馆,规划建设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10-15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范围(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二)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三)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四)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第1页共5页(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五)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六)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