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党总支换届改选工作程序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党总支换届改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波宁四中党总支换届改选工作程序。一、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1、上报请示(10月)党总支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向教育局党工委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下届基层支部的设置,委员构成及名额;选举形式。2、上级批复(10月)经教育局党工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总结本届总支工作,起草工作报告。3、党员大会(11月12日下午第四节)4、支部会议推选。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讨论酝酿预选候选人。(11月12日下午第四节)5、总支委员会讨论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候选人的考察材料。(11月13日下午)6、印制选票(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选举工作人员。二、换届改选党员大会(11月21日下午第四节课开始)1、通过会议议程2、总支书记向大会做工作报告3、选举(1)通过《选举办法》(2)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3)介绍候选人(4)清点人数(5)分发选票,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6)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后封箱(7)填写选票第1页共2页(8)投票(9)开箱清点选票(10)计票(11)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三、新一届委员会议与选举情况上报1、新一届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工作分工。(11月25日上午第三节)2、上报审批。向教育局党工委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11月26日)注。将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选票等材料整理归档。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