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 税法讲义(全)税法串讲学习重点一,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为重点内容,突出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学习1、增值税的学习方法:增值税一般以计算题和综合题的练习为主,一定要特别注意兼营和混合销售问题,注意结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消费税。一般比较容易出现筹划问题2、企业所得税比较适合综合题型3、土地增值税比较适合计算题和综合题4、学习中要思考,不要拘泥于习题集的思路,注意将基础知识点与面授班时讲过的案例结合,进行思考,有所创新二、注意细节1、四舍五入:每步骤到小数点后两位2、计算结果要有单位,一定要和题目单位一致,不要转换单位,应有小括号3、计算题和综合题要清晰表明题号4、计算过程要注意数学逻辑关系注意等式关系,初始数据要有出处,按照步骤列算式,最好不要列综合算式,税率的使用要准确,注意是否有合计5、回答需要判断的题目时,完整判断后再回答问题6、每一个小步骤要先说明回答的问题7、如果涉及会计科目,一定要使用通用会计科目一、税收法律关系、税法和刑法的关系、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一)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如课税依据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私法化,税法概念范畴私法化等。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国家与企业和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方式。(二)税法和刑法的关系 税法与刑法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但应该指出的是,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 ”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全国性税种可先由国务院以 条例 或 暂行条例 的形式发布施行。经一段时期后,再行修订并通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二、增值税的范围,混合销售的政策,兼营的处理,营改增的范围 (一)增值税的范围: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二)混合销售的政策 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