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全市营运三轮车管理实施意见VIP免费

全市营运三轮车管理实施意见_第1页
1/3
全市营运三轮车管理实施意见_第2页
2/3
全市营运三轮车管理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巩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成效,逐步建立对市区营运三轮车的长效管理机制,彻底解决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帮扶就业,保障民生权益(一)各区政府加快帮扶残疾人营运车主安置就业进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20XX年7月10日前帮扶安置到位,到期没有完成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帮扶市区从事机动三轮车营运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每月对残疾人营运车主发放的生活补助金由各区政府负责,市政府不再负担。(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帮扶就业安置名额,根据残疾人自身条件,安排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帮扶安置任务,到期没有完成的,每月对残疾人营运车主发放的生活补助金由承担安置任务的部门负责。(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残联配合,对各区残疾人营运车主进行免费分类技能培训,并组织召开残疾人求职招聘会,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平台。(四)市民政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不受时间限制。(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残疾人营运车主本人的意愿,对于符合条件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拓宽残疾人的就业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解决“三金”问题。(六)市、区两级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申请办理福利企业的单位提供便捷服务,积极为福利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在岗位补贴、企业退税等方面提供帮助,充分调动福第1页共3页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二、认真履行职责,巩固整治成果(一)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加强对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采取定点查处、机动巡逻的方式,持之以恒地开展整治行动,确保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反弹。(二)市交通局要按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的客、货运车辆,严把各类车辆营运手续审批关。(三)市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三轮车制造、销售环节的源头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三轮车的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严格处罚。(四)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擅自占用人行道临时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取缔占用道路的店外经营现象。(五)市残联要加强与残疾人营运车主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残疾人的思想动态,召集残疾人宣讲有关政策,教育引导残疾人自觉遵纪守法。协助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帮扶残疾人安置就业工作,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三、落实稳控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各区要按照信访机制要求落实各项稳控工作。要将辖区残疾人帮扶教育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进行逐户走访调查,掌握残疾人就业安置情况及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未安置就业的,做好登记,报所属区政府按规定发放就业前生活补助金。(二)成立整治交通秩序联合执法队。从市公安、交通、行政执法、工商、质监、残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台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三轮车非法营运、交通违法、非法拼改装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效果。(三)将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纳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之中,由市创卫办统一协调管理,使交通秩序整治实现常态化管理。第2页共3页四、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帮扶安置任务的区政府,市政府在全市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区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作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维稳工作不力致使残疾人重新上路营运的,追究区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任,帮扶教育措施不落实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围堵交通干线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严格按问责程序,严肃处理。(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也未完成帮扶安置任务的,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按照有关...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全市营运三轮车管理实施意见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