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社区中介组织 第一节 社区中介组织特征 一、中介组织的涵义 “”“”在哲学上, 中介 是表示不同事物的间接联系或联系事物的间接性的哲学概念
黑格尔曾用 中介 一词表示不同范畴的间“接联系和对立范畴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中介是客观事物转化和发展的中间环节,并指出: 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些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
在客观事物中,无论是自然或人类社会,中介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中介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事物相互作用的连结纽带和传递者
“”所谓 社会中介组织 ,从直接的词义上解释,是指能够发挥中介作用的社会组织
从编制管理学角度理解,社会中介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根据政府委托),遵循独立、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功能,实施具体的服务性行为、执行性行为及部分监督性行为的社会组织
这是广义上的社会中介组 织,包括行业协会、基层执法中介组织等
二、中介组织的性质、特征 按照上述定义,社会中介组织是介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一种社会组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说政府的管理构成 宏观管理层 ,企业、社会局部的活动构成 微观管理层 ,那么在两个层面之间形成的 中间协调层 ,即社会中介组织
这种社会中介组织,既不是政府的附属物,也不是企业的代言人,但又不可能完全离开政府的方针政策而独立行动,也不可能同企业一样成为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行为;这种社会中介组织不是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一个行政管理层次,但又为企业提供各种政府行政机关难以做到的服务;这种中介组织更不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而是联系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完全可以这样认识:中介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企业、也不是事业单位,但行政机关、企业都离不开社会中介组织
因为政府机关制定了政策之后,大量的、复杂的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