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协理员制度实施意见为有效整合村级综治组织资源,不断加强综治工作基层基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农村基层的落实,根据市综治委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推行村综治协理员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通过推行村综治协理员制度,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考核、定报酬”五定措施,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工作资源,不断深化农村平安建设,深入推进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长期、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一)人员配置在各村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综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
村综治协理员在村综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数按照每村1名的标准进行配备
(二)工作职责村综治协理员具体负责本村综治办日常工作的综合协理,承担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消防等综治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结合本村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本村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本村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抓好本村治安巡逻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配合实施好农村(社区)警务战略,有效开展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带头及时调解处理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确保信访稳定和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认真做好民主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深入推进“五五”第1页共4页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努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5、积极配合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