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公司设立需要准备的材料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二篇: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准备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准备一、选定小贷公司住所地应根据公司经营策略及成立后发展方向选择适合的住所地
由于正式经营后只能在公司住所地所在的区县内发放贷款,这是选定住所地的主要因素
以目前小贷公司分布及各区县金融办公室指标分布来看,西城、海淀、东城、朝阳四区基本没有名额,XX县区是经济大区,要求所有参股股东为本区企业,因此也比较困难
建议股东在除上述区县外进行选择
二、注册资金及股东1、因20XX末才允许民营企业作为小贷公司的发起人,因此对股东资质及资金实力审查严格
据息XX省预计批准小贷公司总数不超过80家,截至目前已正式挂牌经营的30家,20XX年末至今处于审查批准阶段的30余家,总数已近上限
据了解目前以民营企业为发起人的申请人,申请注册资金都在5亿左右,因此要求我们股东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2亿,且需为现金第1页共9页入资
2、以注册资金2亿计算,股东人数至少为5人
发起人必须为公司住所地所在区县内的企业,单一最大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法人股东------最近2-3个完整会计年度盈利,该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大于向小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