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四个安全”——二论开展创建“平安青岛”活动开展创建“平安青岛”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执法为民这个本质要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落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两项基本任务,突出抓好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四个安全”,力争用两年的时间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最稳定的城市之一,让人民满意,让上级党委政府满意,让外地来宾满意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敌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和支持,真正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决策上不犹豫,行动上不手软
要加强新形势下对敌斗争规律的研究,掌握新情况,跟踪新动向,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要把加强政治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坚决防止在宣传报道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政治事件,坚决抵制各种不良思潮影响,坚决杜绝任何人采取任何形式在青岛散布与中央精神不一致的言论
要继续保持强大的严打声势,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斗争,健全和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日常执法工作和各个环节中去,坚决防止社会治安状况出现反复
要改进严打方式,坚持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坚持严打、严管、严治有机互动,治乱、治穷、治瘫同步推进,毫不放松地加强集中整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管理,不间断地搞好拉网式排查和滚动式治理
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基层党组织和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