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办法办法为规范”阳光农廉网”监管中心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办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处理原则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办理及时、规范登记、分类批转、存档完整
二、受理范围1、咨询中央、自治区、地州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法规;2、对县和乡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反映情况的;3、对县“阳光农廉网”成员单位和乡镇、村干部的工作作风等提出意见的;4、涉及违反“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5、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6、其它事项
三、处理程序1、按照来信来访要求,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当场答复办理
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要按照来信来访内容,批转给相应“阳光农廉网”成员单位负责处理
同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处理结果
2、按照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的原则,对来信做好启封、装订、登记、盖章工作
启封时要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内材料完整
随信所附物品,如证件、现金、光盘、照片、著作等,由办信人员与原信一并登记,妥善保管
对来信内容、来信人地址或联系电话,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有关人员的单位,包括建议、意见等,要准确、简明、有重点地登记清楚,及时转送
重要来信要写出摘要,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及时发函交办,及时呈报有关领导审阅
收到信访事项后,须在15日内及时办理,对急事要急办
对要第1页共9页求报送办理结果的信访件必须在60日内办结
3、热情接待中心来访的农民群众,按照登记、接谈、受理、反馈的程序办理
所有来访人都要按照要求进行登记,登记要简化手续,高效快捷
登记内容为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的主要问题等
接访人员要按照要求核对来访人的身份、单位及住址,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询问有关情况,做好记录
对来访人反映问题的主要事实、理由要求及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