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方法整理(一)建筑面积法什么是建筑面积法?建筑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为了阐述大家都知道的“概念”,我通过简单的案例来解读概念。老王计划在老家宅基地修建一座两层的门房,建筑面积是 200 平方米,共花了 75000 元,请计算每平方米的单位造价是多少元?75000 元/200 平方米=375 元/m?以上计算过程就是对建筑面积法的核心诠释。在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计算单位成本是必经步骤。在实际操作中,建筑面积法要学会灵活运用。下面我们就详细解读。假设某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依据竣工决算报告做出,记账凭证、流水均符合税法规定)、销售面积、单位成本如下图所示:第一步:归集开发成本合计数。首先归集清算对象帐载“开发成本”会计科目借方累计发生数,即建造项目所有的、合理的、合规的支出。如上图所示,开发成本总额 1.15 亿元。提示:按照开发成本六个明细列式,详细记载每一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数。目的就是一则细化分类,便于后续审核;二则便于稽查应对。第二步:利息单独列示“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科目的“利息”支出单独列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流程中,利息扣除分为两种,一是计算扣除,二是据实扣除。为了便于前期测算和后期清算,有必要单独列示。你懂的!第三步:汇总销售面积该销售面积包括三部分:一是实际销售面积。该面积一定是实际销售的面积,与测绘面积、预售面积不一样的。修建的公配(会所),不属于可售面积,但属于建筑面积。如果企业实际销售了会所(姑且不论是否可以销售、是否违规),则会所属于“实际销售面积”。要注意概念的区分。二是自用面积。企业出于以下几点原因有可能自用房产:捂盘惜售、滞销姑且自用、规划就是为了自用。自用面积转固定资产的时候,同样是存在成本的,因此,自用面积必须考虑。三是出租面积。企业处于各种考虑,将开发产品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获取收益,同样考虑该部分的建筑面积。第四步:计算单位成本在计算的时候注意区分,包含利息的单位成本与不包含利息的单位成本。完成以上步骤之后,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就简单了,销售 100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