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责任体制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确保全区人口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与街(镇)党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签订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一、责任目标(一)人口发展指标1、年末总人口控制在人以内;2、人口出生率控制在‰以内;3、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以上三项指标均以年度《罗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准)(二)否决指标1、合法生育率达到%以上;2、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加强B超管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私自终止妊娠,人口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9以内;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案件查处1例以上;3、全市乡级考核排名达到名以内;14、计划生育薄弱村居帮促转化率达到*%以上。(三)工作质量指标1、加强孕期监控,严格落实月访季查制度,合法生育二孩孕情跟踪率达到**%以上;2、强化经常性基础工作,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查体率达到*%,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补救措施落实率达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以上,及时率达到*%以上,无重大技术责任事故发生;3、加强未婚青年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街镇、村居单位访查制度和区备案销号制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未婚青年建档率、管理服务合同签订率、重点人员包保责任人访视率、意外妊娠备案补救措施落实率均达到*%;4、严格落实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5、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或低于全区平均水平;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落实率达到*%以上;7、依法行政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规范,社会抚养费按法定标准和程序及时、足额征收,全额上缴区财政,无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侵权案件发生;8、健全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二、保障措施2(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党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保持“五职责任人”领导体系,建立并落实人口计生工作问责制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继续落实重点工作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离职审计、追踪奖惩制度。(二)建立完善部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认真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职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在宣传教育、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未婚青年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后进村居帮促等方面,建立经常性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整合政策、信息、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等资源,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三)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稳定,人员和队伍得到加强建立完善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社区配备必要的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村计生专职主任工资实行区、街镇统筹发放,严格落实计生专职主任星级化管理;认真落实人口计生事业投入规划,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在落实财政转移支付中,明确用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比例,优先保障人员待遇、法定支出、重大政策和工作运转等经费投入。3(四)充分利用国家出台改善民生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的成果,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环境。(五)综合抓好以长效为主的节育措施落实、已婚育龄妇女访查、未婚青年教育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党员干部和富人、名人超生处理等措施,巩固遏制违法生育反弹成果;继续坚持信息核查、举报直查、多部门信息核对,治理出生瞒漏错报问题,坚持扎扎实实工作,实事求是报数,不断提高人口统计信息质量。(六)严格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按照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切合实际的人口计划和责任目标,把人口计划落实到村居、明确到人。把重点工作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