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及其理论基础 一、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 针对传统的古典主义教育残害人性和违反自然的弊端,卢梭提出了自然教育原则:教育要“顺应自然”。他强调, “如果你想永远按照正确的道路前进,你就要始终遵循大自然的指引。” 卢梭所提出的自然教育原则,是与他的自然哲学观点紧密相联的。 《爱弥尔》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是: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在他看来,人类由于上帝的恩赐,生而秉赋自由、理性和良心。自由、理性和良心构成了人的善良的天性。显然,善是人人相同的,并不因人的贵贱而异。人之罪恶,是后天残害所致,并非天性之过。 卢梭的性善论体现在教育上,便要求教育脱离社会文化的樊笼而使人天性得到自由发展,教育要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要成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不是人造成的人。”卢梭把教育归于三种来源,即“天性”、 “人为”和“事物”。他说: “我们身体器官和机能的内在发育,是天性的教育;我们通过努力来促成这种教育,是人为的教育。我们由环境经验所获得的则是事物的教育。”又说,在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中,天性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在某些方面能够为我们所决定;只有人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加以控制的。为使这三种教育配合协调, “人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必须以“天性”教育为主轴,围绕着它旋转。因此,我们要永远以本能作为教育的指引。 二、“自然人”与“自由人” 从自然教育原则出发,卢梭明确提出,自然教育以培养“自然人”为目的。这种“自然人”是身心调和发达、体脑两健、良心畅旺、能力强盛的新人。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不依从于任何固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职业,不受传统束缚,能适应各种客观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他也是自由人。形象地说,这种人既有哲学家的头脑,又有农夫或运动员的身手。卢梭笔下的“爱弥尔”就是这种“自然人”与“自由人”的典型。 曾有人指责卢梭的自然人是脱离社会茹毛饮血的野蛮人,这种人是与公民相对立的。其实,并非如此。卢梭认为,这种“自然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既不是一个回到原始社会的无文化的人,也不是一个脱离现实的野蛮人。因此,他强调说: “虽然是我想把他培养成一个自然人,但不能因此就一定要把他成为一个野蛮人,一定要把他赶到森林中去。”在他看来,“自然人”并不是一个孤独的人,而是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并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