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想法土葬一直以来是我国的一种传统下葬形式,由于实行的历史较为长远,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特别是乡镇偏远地区的民众认为土葬才是对死者的最好敬畏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倡导火葬,火葬的运用符合当前社会进步的发展意义,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
我们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目标的指引下,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乡镇实行殡葬改革遗体火化,目前面临的限制性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群众受传统丧葬理念影响较大,群众受“入土为安”观念影响较大,要想使群众摒弃传统的丧葬文化,而选择花葬、海葬及树葬等绿色丧葬方式在一段时间内群众难以接受,尤其是乡镇地区,即使是骨灰装棺再葬,仍然会出现大操大办情况
第二,殡葬改革工作在实施及开展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中,未对违规土葬及乱埋乱葬等行为进行规定,基层执法人员在规范殡葬行为时,没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出现管理无手段情况,增加了丧葬执法工作的难度
第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由于不同地方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免除丧葬费用的实行还需经过漫长的发展阶段
目前,乡镇地区受财力因素影响较大,丧葬费用免除仅限于低保户家庭及农村五保供养家庭,对于花葬、海葬及树葬等绿色丧葬方式未出台相关的激励及鼓励政策,无法充分调动群众的丧葬积极性
第四,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受资金及土地限制影响,乡镇地区存在公益性公墓建设不足等情况,经常会出现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及滥占耕地等现象的出现,对墓地有着较大的需求量
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加强宣传及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册、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殡葬改革措施进行大力的宣扬,向广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