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制的工作方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3号)、《关于加强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9号)、《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逐步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成为生产安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现代化企业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消除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一)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
县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执法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牵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二)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
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第1页共7页究刑事责任
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根溯源,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
对因“打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