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为深化和拓展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市委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以“打造科学发展先锋队、争当‘四型’(构建效益型农业、培育创税型工业、搞活辐射型商业、发展惠民型事业)建设排头兵”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主线,以“打造科学发展先锋队、争当‘四型’建设排头兵”为主题,紧紧围绕加快“四型”建设、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坚持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找准党建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大力实施“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四个方面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确定的发展战略,组织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以“四型”建设为总抓手、以项目开发建设为重点的大事大项落实,拓展发展路径,落实发展项目,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全民创业,在加快“四型”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
促进社会和谐
自觉把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摆上重要位置,围绕市委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两个翻番”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构建效益型农业、培育创税型工业、搞活辐射型商业、发展惠民型事业,不断开创平安、富庶文明、和谐海伦新局面
积极做好群众教育引导第1页共9页工作,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为推进“四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