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赣办字〔20XX〕20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在全县农村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载体,通过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全县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建设“四新”永新,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多方共育;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类培育;统一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城乡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为目标,确保到20XX年底,全县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到20XX年底,全县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30%第1页共7页以上;到20XX年底,全县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
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县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培养目标和主要职责(一)基本条件1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