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杯工程申报和初评检查汇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XX省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提高XX省(以下简称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规范XX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长城杯评审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扩建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第三条XX省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以下简称长城杯)分为两个奖项:一是XX省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工程(以下简称结构长城杯);二是XX省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工程(以下简称竣工长城杯)
两个奖项各设金质、银质两档
金质长城杯为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四条申请参评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奖工程,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经工程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可后,由主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依据本办法申报并参加评审
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争创长城杯工程活动,是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活动
市政工程行业要立足于提高企业素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现一次成优,争创质量水平高、经济效益好、有科技含量、重节能环保的精品工程
第五条长城杯工程每年度评审一次
每年末评审当年完成的结构工程和上两年度完成的竣工工程
评审工作严格依据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的获奖数额根据每年度具体申报情况确定
金质长城杯从银质长城杯工程中择优评选
第七条申报参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工程,从获得金质长城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八条第1页共6页对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节能环保成效突出的工程,优先评为金质长城杯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九条评审市政基础设施长城杯工程,在XX省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指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