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5月中旬,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县土地例行督察认定问题提出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督察组认定提出的问题,逐条分析、深查根源,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扎实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各项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我县共涉及两大类11个问题,其中违法违规用地问题10宗(边报边用3宗,未报即用7宗),改变批准土地用途问题1宗
具体为:(一)违法违规用地10宗,其中边报边用违法用地涉及东泉棉业、柠檬酸厂、大荔酒厂3宗
整改时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规定,对东泉棉业罚款7
16万元;柠檬酸厂罚款50万元;大荔酒厂罚款55万元
对在这三宗案件中负有责任的红楼村村长许建文,科技产业园区副主任苏向阳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涉及盛达汽贸、全民汽贸、红荔汽贸、王军怡香园、陕西诚德置业、罗韦高速、亿通驾校等7宗违法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规定,对符合规划的盛达汽贸、全民汽贸、红荔汽贸、诚德置业分别罚款13万元、35万元、20万元、5万元,并没收其违法建筑物;对亿通驾校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由于该违法占地无建构筑物,给予罚款26
对在这5宗违法用地案件中有直接责任的北关村村长项文浩、红楼村村长许建文、原园区办主任冯北强、东长村村长李增胜、南荣华村村长牛栓成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对王军怡香园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我县成立联合工作组,于今年6月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0
118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4
5亩,对在该案中负有责任的邓庄村村长兰启娃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对罗韦高速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鉴于该用地属罗韦高速项目的附属临时用地,在罚款35万元的基础上完善了临时用地手续,对在该案中负有责任的谷多村村长王多良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第1页共3页(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1宗
对擅自改变用途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