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道路绿化带苗木补偿费的请示集团公司:物流园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海王街两处大门入口及高立柱广告牌已占用城市道路绿化带。其中厂前区主入口:长40米(现阶段根据需要只占用了25米,随工程建设开口),宽9.8米;仓库场区入口:长17米,宽9.8米;广告牌:长31米,宽6.8米。现有两种方式支付此项费用:一种支付给建设局城市道路绿化管理部门,按照城市道路绿化带占用费和损坏道路绿化花草苗木补偿费支付;另一种可以直接支付给原有绿化承包单位山东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经过当地规划局协调),按照该企业施工苗木的投标报价(16元/平方米)进行补偿。损坏道路绿化带花草苗木的补偿费应向城市道路绿化管理部门支付,因山东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承包该绿化项目,五年后正式移交建设局,尚未进行验收。经当地规划局协调,损坏道路绿化花草苗木补偿费可以直接支付给山东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如按照城市道路绿化带占用费和损坏道路绿化花草苗木补偿费支付费用较高,我们倾向于向企业直接支付苗木补偿费。我单位临海港支路位置还有三处入口尚未开通,原待海港支路三处入口开口后一并呈报集团公司,但因山东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面临企业调整,期间多次催要苗木补偿费,为避免该企业采取过激行为封堵我单位大门造成不良影响,拟支付山东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苗木补偿费12310.4元,临海港支路三处入口开通后再次呈报集团公司。以上妥否,请批示。附件。山东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中棉集团山东物流园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