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工作备忘录的相关制度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我院各项工作目标落实,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备忘范围1
我院重要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2
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应急性、特殊性重要工作;3
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4
部门对院部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5
员工对部门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重要工作备忘程序由院办专人负责所有工作备忘录的收发和归档管理,并全程监督和追踪备忘录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最后向院部和部门进行反馈
交办工作(包括应急性和特殊性工作)
院长对分管院长、分管院长对下属部门安排工作、承办人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完成工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填写《工作备忘录》,写明事项、主要内容、主送负责承办的部门及负责人、抄送协办的部门及负责人、承办部门、承办人、计划完成时间,工作完成之后需要写明实际完成时间、反馈/落实情况,并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交院办专人归档
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
院内一个部门(联系方)需要另一个部门(对接部门)配合工作时必须用《工作备忘录》书面联系通知对方
联系方必须写明事项、主要内容、主送对接部门及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对接部门的承办人签字,工作完成后,填写实际完成时间、反馈/落实情况,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交院办专人归档
部门对院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由提出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作备忘录》,在“事项”览中写明意见/建议主题,在“主要内容”览中作详细说明,主送院部,抄送涉及部门,承办人签字,写明计划完成时间,工作完成后写明实际完成时间、反馈/落实情况,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交院办专人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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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对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提出人在“事项”览中写明意见/建议主题,在“主要内容”览中作详细说明,主送部门负责人,抄送相关涉及人员,承办人签字,填写计划完成时间,工作完成后写明实际完成时间、反馈/落实情况,相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