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市实施意见,结合xx实际,现就“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历史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xx、构建和谐xx的必然要求,是推进xx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迫切需要
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三农”工作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也是“三农”工作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
各级各部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为中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
二、发展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3、加强基地建设
突出区域特色,注重规模开发,重点建设八大主导产业基地,因势利导发展油茶、葛业、高山蔬菜、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基地
本着“八大产业、各有侧重,突出特色、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针,毛竹、桑蚕、百合建管并重,突出新栽;茶叶、板栗、中药材以管为主,突出低改;畜禽、鳗鱼抓好大户,突出规模
各主导产业牵头单位要建立1-2片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县级示范基地,乡镇区第1页共9页域内的每个主导产业要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