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一、办文程序和规范(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1、签收、登记、拟办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
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
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查办
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
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
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
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档
5、立卷、归档
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
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第1页共10页(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不得耽搁,如遇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应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秘书科科长,再由秘书科科长电话联系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督办落实
(5)经局领导阅批,并有明确办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