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乡镇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的调研报告乡镇纪委是最基层一级的纪检机关,对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乡镇纪委对乡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农村的党风廉政环境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治本功能较为显著
本文结合乡镇实际,就完善乡镇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作初浅思考
一、当前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基础力量单薄在人力方面,乡镇纪委书记在分管工作方面,与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一样,主要精力放在做好乡镇中心工作上
同时,乡镇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绝大多数是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杂,在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难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去搞纪检工作,同时又要按其它分管领导的要求去下乡驻村或做一些应急性事务
长此以往,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或纪委委员都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基础力量薄弱成为乡镇纪委工作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办案缺少主动性、积极性乡镇纪委与党委、政府完全融为一体,人和事都与乡镇党委、政府分不开
由于缺乏独立性,纪检工作的开展,与镇中心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村干部的协助,乡镇纪检干部一方面要查处违规违纪的镇、村干部,另一方又碍于人情,完不成中心工作任务
加上乡镇纪委所处的工作圈子小,人事基本不流动,遗留人际关系多,致使纪检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二、措施与对策1、规范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解决加强领导方面的问题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提升,科学合理的领导机制是核心,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关键
一是加强挂钩联系制度
要加强相关领导案件查办挂钩联系工作制度,加强案情的上通下联,完成案件查办工作任务,切实帮助乡镇纪检干部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业务上遇到的疑问;二是要建立听取汇报制第1页共4页度
按时召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基层纪检工作动态,对基层纪检工作加强领导与组织;三是要建立案件分级办理制度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乡镇、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