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制度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率的几点思考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这一目标要求政府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适应行政法治的需要,实现我国行政管理的公开化、程序化
这一要求体现在机关自身建设上,就要求我们在法律、法规许可和政府部门职能权限范围内,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和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机关行政效率
要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创建“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的机关,必须要有一整套有效的制度来保证,这是现代法制社会条件下政府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我们所说的“制度”,从狭义上讲,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作为一个有效的制度,首先要具有可认知性,必须使制度所规定的对象能明确的认识制度所界定的内容,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明确必须履行的程序和在执行公务中应负的责任,明确认知违反制度所应受到的惩罚
其次要具有质与量的规定性,对每一项工作的办理都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
再次要有客观性,制度的制定必须是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是要靠实践的基础作保证的,要真正把“法治”精神体现在具体工作之中
当前,我市机关各部门都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大量有益的经验,提高了机关行政效率,改善了行政机关的工作形象
一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如在行政审批方面,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行政审批的制度规范,许多部门实行了“一站第1页共5页式”、“大厅式”服务,到机关办事的群众由过去的“多家跑”变为“找一家”,审批时限大大缩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