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治理滥建庙宇集中治理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专项治理滥建庙宇集中治理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党总支、办事处、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专项治理滥建庙宇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有利于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原则,针对我镇实际,就专项治理滥建庙宇集中治理阶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和村务公开栏等阵地,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针对每一座庙宇科学制定方案,依法实施
在专项治理中,实行辖区负责制,各办事处、村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有效组织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育,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重申党的纪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共产党员不能信教,不能参与乱建庙宇,要带头参与专项治理庙宇工作
违者将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和村务公开栏等阵地,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针对每一座庙宇科学制定方案,依法实施
在专项治理中,实行辖区负责制,各办事处、村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有效组织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育,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重申党的纪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共产党员不能信教,不能参与乱建庙宇,要带头参与专项治理庙宇工作
违者将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成立专项治理滥建庙宇工作领导小组:第1页共4页组长:蒲明勇(镇党委书记)副组长:唐辉荣(党委副书记、镇长)马远德(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宋吉武(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三秀党总支书记)成员:邹德琼(党委委员、副镇长、同德党总书记)欧阳辉(党委委员、县委组织员)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