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总结报告根据省政府《研究加强城市公交车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纪要》(川府阅[20XX]126号)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国庆节期间公共安全工作的通知》(泸纳府函[20XX]161号),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XX]97号)、《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xx市xx区交通局文产大检查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XX]98号)及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泸纳安委[20XX]7号)等部署,现将区交通系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普查治理行动和交通运输生产、消防、公共安全大检查情况总结报告于下: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我局收到区政府领导批办的川府阅[20XX]126号和泸纳府函[20XX]161号,泸纳府办函[20XX]97、98号及泸纳安委[20XX]7号等文后,分别于8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普查治理行动的通知》(泸纳交安发[20XX]32号)、9月8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泸纳交安发[20XX]33号),及时传达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部署了我区交通系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普查治理行动,交通运输生产、消防、公共安全大检查和国庆60周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保卫工作
要求交通各管理部门、企业迅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立即组织安全检查组,深入到辖区所有运输、维修企业及驾校、车站、渡口、码头、公路、营运车(船)等,对生产各环节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排查、排除各类生产、消防、公共安全隐患,提前作好国庆60周年和“十一”黄金周期间运输生产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