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及建议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下面笔者结合参加以往普法教育,学习法律知识的几点思考,就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谈几点建议,诚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背景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开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当时的中国面临着国内外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它决定着中国法制建设的方向和特征
1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是中国法制建设面临的基础性变革中国是一个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一个时间不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十分薄弱
在1957年以后的近20年的时间内,我们在理论上认为可以跨越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而直接实行产品经济,在实践上则建立了一套权力过分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从而窒息了人们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焕发出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遏制了现代社会建立的基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
而此时的西方国家,则在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稳步发展
与我国相邻的周边国家或地区也进入了经济腾飞的阶段,从而对我国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实现四个现代化,改变经济落后状况,不仅是当时人民的迫切期望,而且是中华民族自立于民族之林的刻不容缓的任务
经济的落后和非市场化,必然影响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现代法治的内核是民主政治,而现代民主政治必然是现代商品经济的产物
因为经济上的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派生平等观念,第1页共4页反映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实行民主政治,平等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反映在法律上就是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正如马克思所说:“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