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汇报根据省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议案,省政府决定从20*2年起,用9年时间,分阶段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求到20**年,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60%以上,20**年达到85%,并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20**年,省委、省政府把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入“十项民心工程”组织实施
20*4年,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省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目标、基本内容、实施步骤和措施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04年颁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农村工作五十条),同时出台了九个配套性政策文件,其中《xx市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和指导性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20**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地推进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我局最近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特别是农村工作“五十条”及九个配套文件的实施,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至2005年,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达到199
8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97
3%;全市五区都实行区统筹的形式,被省确定为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试点示范市,并己由省卫生厅、财政厅报送卫生部、财政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对缓解农民看病难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2003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总金额为8117万元,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