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调查思考我县在《中共——县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XX县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文,提出要用10年左右时间,构建以XX县区为中心、夏茂镇和青州镇为次中心,国道和省道沿线以镇为烘托的城市格局,逐步形成福建山区新兴的产业集中地、福建山海通道上重要物流集散地和闽西北最佳人口居住地的城市化战略目标
这,面临着城乡融合、XX县区农村城市化,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吸纳外来人口等社会课题
从我县的实际和先进地区的经验看,对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使农村发展和城市发展相协调是我县城市化进程中一种相对合理的产权制度安排
笔者试就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1、村集体资产产权不够明晰,村民的主人翁地位较难落实
村级集体资产从法律上讲是共同共有关系,即全村村民共同所有
事实是村集体资产与农户利益没有直接挂钩,每个村民(共同共有人)究竟拥有多少资产从来没有界定过,集体资产经营所得与社员的分配也没有直接的联系,村民唯一的办法就是一有机会,就向村里讲条件借机敲一笔(这是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源之一)
其次,每个村民是村集体资产的天然所有者
而现实是村民因某种原因脱离这个组织(如招干、出嫁)就不再是这个组织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不管你曾经为这个组织积累财富做出过多大贡献(这也是管理者短期行为较明显,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的根源之一),而那些没有贡献的人一旦进入这个组织也能自然成为所有者,这种混乱的产权关系造成村民对集体经济运行质量关切度不高,影响了村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据笔者了解到的总体情况看,村集体收益真正用于村民福利的,实际能享受到的仅占全体社员的70,还有近30的人基本上享受不到集体经济的收益
2、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监管
村集体的组织形式是以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