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县城内违规建筑处理的建议VIP免费

关于县城内违规建筑处理的建议_第1页
1/3
关于县城内违规建筑处理的建议_第2页
2/3
关于县城内违规建筑处理的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加强XX县区城规划管理,保障县城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XX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县区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XX县区违法建筑的处理(一)年4月7日县城总体规划修编,XX县区建设局、雍熙镇人民政府、王家寨镇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修编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的通知》(纳建字〔〕32号)下发之前发生的违法建设,由县建设局、国土局确权,在XX县区建设时按合法建筑进行补偿安置。(二)年4月7日XX县区建设局、雍熙镇人民政府、王家寨镇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修编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的通知》(纳建字〔〕32号)下发至年10月10日(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反县城规划、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公告》〈纳府公告〔〕5号〉公布施行前)发生的违法建设,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经确认为被征地村民因居住困难修建的违法建筑,在本实施意见公布期限内主动拆除或主动与建设部门签订拆除协议的,纳入拆迁安置范围;不属于被征地村民、非法买卖土地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本实施意见公布期限内自行拆除或主动与建设部门签订拆除协议的,属砖混结构给予400元/平方米工料补助,属其它结构给予350元/平方米工料补助。在规定期限内既不主动拆除又不与建设部门签订拆除协议的,由县人民政府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不给予安置或补助,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违法建设已建成部分造价10%的罚款。(三)年10月11日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反县城规划、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公告》(纳府公告〔〕5号)公布施行后,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经建设部门制止,已第1页共3页停止违法建设活动并在本实施意见公布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自愿与建设部门签订拆除协议的,属于征地村民砖混结构按400元/平方米、其他结构按3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不属于被征地村村民修建的违法建筑,按村民修建房屋补助标准的80%补助。在本实施意见公布期满后才自行拆除或与建设部门签订拆除协议的按70%补助。经建设部门制止后,仍继续进行违法建设活动的,一律强制拆除,不予补偿,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违法建设已建成部分造价20%的罚款,对涉及到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组织或纪律处分。(四)属地质灾害搬迁修建的房屋,按合法建筑给予补偿安置。地质灾害搬迁修建的房屋名单由雍熙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二、旧XX县区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理(一)年4月7日县城总体规划修编,XX县区建设局、雍熙镇人民政府、王家寨镇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修编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的通知》(纳建字〔〕32号)下发之前发生的违法建设,根据《XX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在本实施意见公布期限内按工程造价的5%罚款,并交清相关规费、税费后补办手续。属于近期拆迁改造地块内的违法建筑,主动签订拆迁协议的,在交清罚款、规费、税费后,由开发业主按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二)年4月7日XX县区建设局、雍熙镇人民政府、王家寨镇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修编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的通知》(纳建字〔〕32号)下发之后至年10月10日(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反县城规划、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公告》(纳府公告〔〕5号)〉公布施行前)修建的违法建筑,根据《XX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在本实施意见公布期限内按工程造价的8%罚款,并交清相关规费、税费后补办手续。属近期拆迁改造地块内的违法建筑,主动签订拆迁协议的,在交清罚款、规费、税费后由开发业主按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三)年10月11日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反县城规划、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公告》(纳府公告〔〕5第2页共3页号)公布施行后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凡在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根据《XX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在本实施意见公...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关于县城内违规建筑处理的建议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