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人民法院报/2019年/4月/18日/第008版调研精粹及时化解民事纠纷切实防范矛盾激化——山东日照中院关于“民转刑”刑事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课题组成员刘娟王学文胡科刚近年来,因民间矛盾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重大刑事案件(以下简称“民转刑”刑事案件),在刑事发案中所占比重居高不下
该类案件直接危及公民人身安全,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全市法院近5年审理的“民转刑”刑事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基本情况1
“民转刑”刑事案件呈现居高不下的态势
2014年至2018年,日照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案件共计90件106人,其中“民转刑”刑事案件为53件60人,占比58
2014年至2018年,“民转刑”刑事案件分别为10件12人、11件12人、10件13人、11件11人、11件12人,呈现案发数量居高不下、稳中有升的态势
从案发地域来看,莒县24件、东港区16件、五莲县6件、岚山区4件、开发区2件,其中,莒县和东港区的案件最多,占比75
被告人以青壮年男性为主
通过统计作案年龄发现,“民转刑”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作案时年龄在25岁以下的为7人,占11
67%;在26至40岁之间的为28人,占46
67%;在41至60岁之间的为21人,占35%;60岁以上的为4人,占6
在60名被告人中,男性被告人为50人,占比83
33%;女性被告人为10人,占比16
可见,该类案件的被告人以青壮年男性为主
农村地区发案量较大,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
从案发区域看,农村地区发生的案件有38件,占71
在60名被告人中,文盲8人,小学文化程度12人,初中(中专)文化程度32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8人
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共52人,占比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