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一、一般违章行为(65 条)1、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资格测试;2、交接班漏交各类隐患;3、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4、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5、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嬉戏;6、操作人员误操作;7、在生产区域内吸烟;8、戴手套擦拭运转设备;9、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作业;10、非岗位操作人员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1、酒后上岗;12、骑摩托车不戴头盔;13、工器具有缺陷仍然使用;14、用水冲洗带电设备;15、无证驾驶工程车或操作特种设备;16、攀、坐不安全位置(平台护栏、机动车挡板、吊车钓钩、带电设备)或运转带电设备上行走、站立;17、拆卸酸、碱管线,法兰、仪表设施站位不当;18、高处乱扔工具或物件下方无人监护;19、爬梯子登高,梯子无人扶或未固定牢靠;20、使用砂轮机、切割机、磨光机、气割、电钻不戴防护眼镜;21、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不穿戴防护用品;22、随意拆除、停运安全设施、安全装置;23、非电气人员私自拆接电源;24、电源线裸漏仍然使用;25、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安装漏电保护器;26、电动工具等不用时未切断电源;27、各类潜水泵无固定电源;28、外协外包作业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29、未按规定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演练、班组活动等);30、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31、安全检查不按规定进行;32、作业票证未按规定级别或程序办理;33、动火作业没有灭火器具或相应的灭火措施;34、动火证扩大范围或超时使用;35、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留有火种;36、动火中周围易燃物未彻底清理洁净;37、使用中的气瓶安全附件不全或压力表失灵照常使用;38、焊机线与氧气、乙炔气肠缠绕;39、环保设施不备用或私自停运;40、违规排放烟尘、污水、危化品等污染物;41、危化品运输、储存、使用未按规定执行;42、机动车辆行驶中驾驶室外搭乘人员或人货混装;43、厂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44、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45、违反安全规定进行安全管理;46、现场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小于 7 米;4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无相关警示、警告标志;48、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场所未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49、未实行安全措施擅自检修带压及危害介质管道、设备;50、跨越安全围栏或穿越安全警戒线;51、擅自改动 DCS 系统参数;52、氧气瓶、乙炔瓶同室混放;53、劳保用品过期失效仍然使用;54、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关阀门或动用设备;55、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