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一、安全防范作业制度1。固定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治安保卫部门岗出入管理标准中的各项工作要求。2.巡逻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治安保卫部保安巡视作业管理标准、小区出入管理工作标准、交通管理工作标准中的各项工作要求。3。保安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应须依照保安员交接班管理工作标准的要求进行交接班。4。停车场保安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治安保卫部停车场管理作业标准中的各项工作要求.5.当小区发生突发事件时,治安保卫部突发事件处理执行标准中要求参加工作的治安保卫部员工,必须依规程尽职尽责.6。保安员的工作内容,作息标准应当达到治安保卫部制定的细则要求。7。保安员每日当值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保安仪容仪表标准的各项要求。8.保安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治安保卫部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作业标准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工作标准的各项要求.9。治安保卫部员工必须按治安保卫部员工培训工作标准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安全防范工作程序1.发生盗窃匪警时的处理程序。(1)保安员在执勤中遇到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和用户财务或威胁用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制止犯罪,并同时寻求协助。(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立即通过通信设备呼叫求援并设法制服罪犯。(3)所有持对讲机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通知中控室封锁出口并录像,然后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4)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纹、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得离开。(6)记录用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用户是否有线索或怀疑对象等情况。(7)事主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2。发生斗殴或争吵的处理程序.(1)执勤中(或业户投诉)发现业户之间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2)制止原则:① 劝阻双方住手、住口。② 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业主劝离现场。③ 如是持有器械的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④ 有伤员则先送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