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办经验工作总结一、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领导重视不够、相关部门责任不明、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致使普法教育工作质量不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表现在:一是工作敷衍应付,认为普法工作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是软指标,无非是闭门造车,对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这就使一些追求短期效应和政绩的领导对此不太重视,普法工作平时大多停留在依样画葫芦,转发一下上面的文件,偶尔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临到检查时东拼西凑补资料,加班加点搞突击,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相关部门责任不明,认为普法工作就是司法行政和普法办的工作,该怎么抓,抓得好坏与已无关,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办单打独斗难免孤掌难鸣,致使普法工作形不成合力
三是普法工作口头上重要、行动上重要、忙起来不要
少数单位和部门认为普法工作与政绩考核和提拔晋级无关,抓好与抓坏没有影响,平时无非是在会上强调一下,会后很少过问,既不研究部署,也不给予支持,放任自流,使普法工作在一些地方成为摆设
2、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普法工作从“一五”到“五五”历经25年,但在实践中,对“怎样普”、“普什么”等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仍很模糊
由于对各个层次普法对象的法律盲点以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点了解不深,某些普法单位甚至对本单位应宣传学习的法律法规都不清楚,因而谈不上对各个层次普法对象有针对性选择普法内容、采取合适的普法方式,广泛“撒网”的方式使普法工作缺乏宣传重点和针对性,导致普法工作空洞乏味,普法对象对普法缺乏兴趣,产生厌倦情绪,致使普法教育工作实效性大打折扣
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