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人大工作对经济发展的能动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集中表现为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当上层建筑与先进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时候,上层建筑帮助经济基础形成、巩固和发展,铲除阻碍发展的阻力,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地方人大工作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发展经济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地方人大工作对经济发展具有能动作用
掌握好这一基本规律,在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中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XX市是改革开放发达地区,XX市是西部后发展地区,两市经济发展差距大,但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助推经济快速发展方面是异曲同工的,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以下笔者主要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立法权、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监督权去浅析地方人大工作对经济发展的能动作用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引领推动经济发展首先,加强立法,巩固、助推经济发展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取得突飞猛进,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问题日益凸显
为保护改革开放成果,做到有法可依,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很有必要把一些成熟经验和制度上升为法规,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从法制上推动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领、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在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中指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将给更多的地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发挥法规导向、政策导向和利益导向作用,保障和规范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XX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顺应改革的趋势和要求,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强化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评估、表决等环节工作的主导,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行了大量自主性的经济立法,使立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为经济发展掌好舵引好航
如从1982年制定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到近期制定的《XX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