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文章标题:浅谈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向全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我们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深刻领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讲话精神,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中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科学把握和谐社会内涵,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又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和谐社会的实践者,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忠诚卫士
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起的作用,纪检监察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由党章赋予的职能决定的
胡锦涛指出:“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以及种种严重犯罪活动等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了严重影响
”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就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既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重要价值目标,又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一种动力
要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和预防对于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要正确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促进党内和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