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及意外事故应对策略讨论课题讨论成果概述兴隆县北营房中学一、课题的基本情况 1、课题批准立项时间:2010 年 9 月 26 日2、立项级别:市级立项课题3、课题类别:立项课题4、学科分类:教育管理二、课题讨论及成果汇报(一)、问题的提出保障学生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是学校的基本职责。近些年来,我省以至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平安校园建设和有效地实施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的范围、安全教育的形式、安全教育的队伍建设及技术防范工程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是,中小学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从事学校教育的领导、老师都在积极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讨论”。学校的安全管理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保障体系,本讨论以中小学学校的管理者为讨论对象,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折射出学校安全教育的现状,进一步剖析校园的安全隐患及校园安全工作的不足之处,为有针对性改进校园的安全环境提供依据。当前,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会议年年开,红头文件常常发,各地制订的“安全条例”、“安全工作手册”比比皆是。各校也制订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有的还采纳了军事化的封闭管理模式等.然而各地的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其根源在于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尚停留在感性层面,而未能从“源头”上加以根治.在保障校园安全的措施、方法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防范体系。尤其是把它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讨论,更是匮乏.因此,要真正杜绝学校安全隐患,防止校园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将校园安全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乃至消除,我们认为,构建学校安全防范体系,是实现学校安全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损害事故案件屡屡发生。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教育纠纷与日俱增。学生损害事故、赔偿纠纷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人们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事故责任承担的主体上。但由于种种原因,事故责任承担的主体很难确定。一方面,我国中小学教育主要处在义务教育阶段。虽然公共性、公益性是所有学校共有的特点,但由于中小学校在经费来源、设置功能以及受教育者群体等方面具有特别性,与其他组织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性。一方面,中小学教育纠纷主体,有自身特别性,以及相应关系的紧密性与持续性。另一方面中小学教育纠纷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性与不平等性共存.基于以上方面的因素,出现教育纠纷之后解决起来往往很棘手。为此,学校出现意外事件如何应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学校、老师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