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二、工作措施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按照财政资金奖补、村民筹资筹劳、吸引社会资本捐助、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参与的办法,对村庄进行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五化”和乡村文化传承提升、村民文明行为提升、村内服务功能提升、村级组织治理能力提升“四提升”建设,旨在提高农村居住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探索用于“三农”工作资金来源筹措办法、增强农民对村庄自建自管自治能力、以及将村庄建设成宜居、宜业、宜游和探索农民增收途径等农村综合性改革试验工作,建设成一批具有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试点村,为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经验
2016年,按照全省安排,在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洛川县选择4个村庄作为全省第一批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村,项目总投资1771
3万元,其中中省财政奖补资金1200万元,筹集整合资金571
3万元,项目已全部建成
为了加大试点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省综改办2017年、2018年分五批,安排试点项目34个,其中中省财政奖补资金6800万元,已建成11个
洛川县投入财政资金310
21万元、筹集和整合资金288
79万元,在旧县镇洛阳村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延川县投入财政资金199万元、筹集和整合资金100万元,在永坪镇贺家崖村开展试点建设工作,两个试点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目前,共实施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40个,达到了各县区全覆盖,平均每县区试点项目3个,已建成17个,为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高起点高质量推进,研究制定各项试点建设制度办法,积极组织县区干部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建立项目库,精心规划设计,加强指导检查,认美丽乡村试点建设调研报告——以延安市为例延安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摘要关键词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明确了方向、注入了动力、提振了精神
延安市按照“创新、做亮、争先”思路,勇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