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安全检查需要“四力合一”许多地方推行“专家查隐患”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一些地方把专家检查作为搞突出性活动的载体,来去一阵风,过后不思考;一些地方把专家检查作为赢利的手段,咨询服务少,开口要价高;一些地方专家检查缺乏组织领导,行政推动少,活动开展难
显然,这些现象无助于专家安全检查的良性进展
专家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一个手段,是帮助企业排查隐患的一种方法,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途径,促进专家安全检查的健康进展,关键是要各方“给力”
政府要“给力”
推行专家安全检查,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做好引导、协调和监督,把专家安全检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补充,作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作为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的一种快捷方式,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专家安全检查,需要有政府的支持和行政的推动,通过不断制造专家安全检查的宽松环境,引导和扶持专家安全检查这一新生事物
政府的“给力”,不是包办代替,不是行政干预,而应当着重在政策层面上提供支撑,出台相关政策意见,配套相关奖励措施,协调专家队伍的建立,监督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
政府部门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让中介社会组织成为专家安全检查的组织者、谋划者;调动专家队伍的积极性、兴趣,挖掘各行各业安全专家的潜能,使他们成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者、咨询者;引导企业接受安全专家的检查和服务,让他们成为专家检查的支持者、欢迎者
协会要“给力”
专家安全检查要以一个组织或者团体为载体,各地成立的安全生产协会或者相关社会团体应当主动承担这项任务
协会要发挥专家成员与政府部门的桥梁作用,发挥中介组织与生产经营单位的纽带作用,发挥专家成员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组织作用,把专家安全检查作为协会做好咨询、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协会需要通过调查讨论,了解和掌握不同企业的安全生产的情况,了解和掌握不同企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