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邢庄乡社会法庭在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充分依靠法律、法规、风俗习惯、传统道德等柔性力量,以自主、自治协商的解决方式调处民间相关事务和不同类别的矛盾纠纷。先后成功解决了矛盾纠纷 12 起,维护了全乡社会大局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得到了全乡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其主要做法是:一、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大邢庄乡党委、人大、政府对社会法庭的选聘工作高度重视,乡党委严格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把关、组织考核等相关程序,把 6 名社会威望高、爱岗敬业、工作协调能力强和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县乡人大代表、乡村两级退职干部选聘为第一批社会法官。为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乡人大主席团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仔细讨论,经乡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确定为大邢庄乡 社会法官 ,并颁发了聘书。社会法庭有办公室 2 间,调解室 1间,有牌子,有制度,办公设施齐全。同时,乡党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社会法庭庭长,组织协调开展工作。二、宣传落实,动员到位三、制度落实,法律规范到位建立健全了社会法庭各项管理制度。一是明确四项法庭职责;二是明确社会法庭的八项受理范围。社会法庭的主要职责是对农村一些简单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和宅基地、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进行调处;三是明确社会法庭的受理纠纷渠道;四是明确了社会法庭操作规程。建立社会法庭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机制;五是明确社会法官的工作职责、行为法律规范和任免制度。各种制度制成版面上墙,有力地法律规范了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的工作行为,促进了社会法庭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四、任务落实,工作到位五、绩效落实,奖励到位为切实调动社会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乡里明确规定:凡是调处一起矛盾纠纷案件,视其问题大小、难易程度,分别给予奖励 100 元、200 元、300 元,做到每季度兑现一次。同时,对作出积极贡献者,将给予重奖。总之,我乡的社会法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我们决心在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大邢庄乡的经济进展、社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