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管理关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根据公共财政管理和当前国家积极财政政策要求,在全面总结以往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本着有利于调动乡镇进展经济的积极性、有利于确保乡镇履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责财力需要、有利于“”县乡统筹协调进展的 三个有利于 的总体要求,围绕做大经济总量、做优经济结构、做实“”财政收入、做强可用财力的 四做 工作思路,全面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法律规范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鼓舞乡镇大力进展经济,培植财源税源,壮大财政实力,逐步形成自我进展的机制,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进展。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进展原则。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快进展开放型经济,积极培植财源税源,促进乡镇经济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科学协调进展。(二)财力和事权相匹配原则。从有利于乡镇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进展出发,合理界定县乡收支范围,实现财力和事权相对称,确保乡镇有相对稳定的财力来履行职能。(三)保障运转原则。对乡镇行政、计生、农林水等人员基本工资和确保基本运转经费核定支出基数,由县财政每年列入支出预算,计入乡镇支出基数;对乡镇教育、卫生人员及民政等经费支出直接列入县级财政支出预算,以保障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四)统筹兼顾原则。在激励乡镇经济进展,保障乡镇正常运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做到县乡两级财力合理分配,实现县域经济健康快速进展。三、主要内容“本轮财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划定范围、核定基数、目标管理、增长奖励、超收分成、”短收弥补 。(一)划定范围1、收入范围“”根据 分税制 确定的级次,划定乡镇财政收入范围:(1)税收收入:增值税 25%部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 100%部分;企业所得税 40%部分;个人所得税 20%部分;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五税 60%部分;契税、耕地占用税的 100%部分;随上述税收入库的滞纳金、罚款收入的 100%部分。(2)预算内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 80%部分,其中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地方实得部分。体制执行中,如上级出现收入项目增减、收入级次及分成比例调整,一律按上级规定的口径划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