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的所有生产装置、辅助装置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章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实行“公司—装置—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不在岗位时代理其职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副总经理按职能对自己所管辖的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装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对本装置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公司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六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改造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七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自觉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即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第二章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与职责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第1页共5页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处理,副总经理关忠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经理陈学勤兼任副主任。第二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或副职主持全面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三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江苏***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委会)(见附页)。第四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兼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五条: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职责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环保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第2页共5页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职责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