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院隔离病房设置及消毒隔离法律规范定点医院隔离病房设置及消毒隔离法律规范 篇一 一、病房设置 (一)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人必须收治在专用病区,基本要求: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它病区相隔离; 2、专用病区内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交叉。污染区设普通病室、抢救室、接诊室,病室与外走廊相通,病人通道、物污处理室、每间病室有单独卫生间。半污染区设处置室、医生办公室。清洁区设更衣室、洗澡间、值班室、休息室、会议室、工作人员厕所; 3、医护人员办公室应通风良好,与病房分隔无交叉,并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 4、疑似病人与确诊病人应收入不同的病房; 5、病区出入口应有专人站岗。 (二)病房应设在单独一座建筑物内,有病人出入口、医护人员出入口、污物、尸体出入口,与其它病区设置隔离带。 (三)在病室与走廊建设有缓冲空间的传递物品窗口,内设紫外线消毒灯。 (四)病室与走廊间设缓冲间。 (五)病室应设呼唤器、移动紫外线消毒设备、吸引器、吸氧设备,有条件者,可安装对讲器及病室监视器。 (六)住院病人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离开病区。非必要一般不做雾化吸入。 (七)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不得探视;如病人危重,确需非探视不可,探视者必须戴 12层棉纱口罩、帽子、鞋帽、鞋套、穿隔离衣,严格做好防护。 (八)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的 ICU 病房必须专用,不能收治其他病人。 (九)病房使用后的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开可能的污染。 (十)病房应及时通风,并使用负压通风装置,有可能使用空气干净器。 (十一)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房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二、病房消毒 (一)空气消毒 病房的空气消毒处理病房无人的情况下: 1、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 1 小时,每天 23 次; 2、0.5%的过氧乙酸喷雾,用量为 2030ml/m3,作用 30 分钟或 30%过氧化氢喷雾,用量2040ml/m3,作用 60 分钟或用活化的二氧化氢,浓度为 0.05%喷雾,用量为 20ml/m3,作用 30分钟;或有效氯 1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用量为 2030ml/m3,作用 30 分钟;或有强氧化高电位酸化水原液喷雾,用量 2030ml/m3,作用 30 分钟。 以上化学消毒剂用作空气消毒需无人且相对密闭的环境中(消毒时关闭门窗)。 保证浓度和时间: 严格根据消毒药物使用浓度、使用量及消毒作用时间操作,方能保证消毒效果。每天应消毒1 次,消...